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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 陶氏化学公司 签署清洁生产合作意向书
2004年24期 发行日期:2005-09-05
作者:宫艳玲
国家环保总局陶氏化学公司
   (本刊讯 记者宫艳玲)6月16日,陶氏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与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在京签署合作意向书,支持在中国推广与发展清
洁生产(见图1)。
  双方的合作将于2005年1月开始,陶氏将在未来3年内为此项
活动捐赠人民币600万元。2003年开始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
是致力于在中国推广清洁生产的新法规,该法是陶氏与国家环保总局
合作的基础。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表示:“国内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突
出,中小型化工、造纸、电镀、印染、制药、酿造等企业,迫切需要
实施清洁生产。我们很高兴与陶氏化学开展合作,借助他们的技术、
资金和经验,推动国内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这是一
个良好的开端。”
  今后3年,国家环保总局每年将选择10~20家中国企业参加示
范项目。参与该项目的国内中小企业主要来自化学或相关行业,如制
药、印染、电镀、造纸和酿酒业。所有资金将由非营利性组织中华环
境保护基金会管理。
  陶氏将与国家环保总局合作,通过中小企业的示范项目以及对中
小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来支持清洁生产的发展。该项目还将支持
政府机构的能力建设,包括增强公众意识的活动,编纂和发放清洁生
产实践和技术的最新资料以及进行不同层次人才的开发与培训。意向
书签署后双方还将继续商定未来3年的具体合作计划。
  陶氏化学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施达伟(William S.
Stavropoulos)表示:“陶氏向中国做出了长期承诺,我们非常高兴
能与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在这个重要项目上进行合作。清洁生产能够促
进可持续性生产和消耗,与陶氏在中国及世界各地对可持续发展的信
仰和承诺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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