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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局强化外资企业国资管理
1996年21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作者:英
国有资产管理局强化外资企业国资管理    本刊讯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最近就外商投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问题发出
    本刊讯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最近就外商投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环节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严把审批前的国有资产评估及确认关,并将资产评估立项和确认工作与国有产权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避免因两者脱节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任何企业、单位以国有资产投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任何企业、单位以国有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均须进行资产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二、为更好地发挥资产评估的基础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开展外商投资
    二、为更好地发挥资产评估的基础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利用资产评估结果,并以评估确认通知作为核实外商投资企业国有资产出资额的依据。    三、外商以进口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和专用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时,为避免不
    三、外商以进口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和专用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时,为避免不法外商高报价、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监督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应要求中方合营者、合作者提交商检部门的价格鉴定报告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评估确认文件。    通知强调,要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国有产权的管理,有效地维护国有资产所有
    通知强调,要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国有产权的管理,有效地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于外商投资企业审查批准之前,通过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由中方合营者、合作者将企业合资、合作合同上报审查,发现有中方出资比例和收益分配比例偏低、费用负担和管理人员确定不合理等问题,应责成中方合资者、合作者与外商及时进行交涉并妥善解决。在发生产权变动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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