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七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 本刊讯 日前,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济贸易委
本刊讯 日前,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997年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投资企业)的出资、生产经营、财务、外汇、进出口等方面的情况实行联合年检。 参加联合年检的七个部门将共同编制年检报告书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参加联合年检的七个部门将共同编制年检报告书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发放。(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