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出七项要求 本刊讯最近,国家计委在下达1997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同时,就有关事项
本刊讯最近,国家计委在下达1997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同时,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方、部门、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特
一、各地方、部门、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特别要集中资金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 二、积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度和施工
二、积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度和施工监理制度。 三、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并继续
三、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并继续在征地拆迁、设备材料、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四、各重点建设项目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
四、各重点建设项目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 五、各重点建设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五、各重点建设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六、严禁各部门、地方和有关单位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和乱集资,
六、严禁各部门、地方和有关单位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和乱集资,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有权拒绝各种不正当的收费。 七、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对于截留、挪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和擅自扩
七、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对于截留、挪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和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搞计划外工程,以及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问题,一经发现,要予以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