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明确项目审批政策
1997年32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国家计委明确项目审批政策 本刊讯 据国家计委最新消息,凡属全国生产能力过剩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国家计委一律不再批准,对由于生产不配套等不能正常投产的项目,要分别作出新的处理。 据悉,国家计委将加强和改善投资计划管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规模标准,合理调整投资项目审批权限,重新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大、中、小型及限额划分标准。国家还将制定全国重点行业的生产布局政策,引导各地按照发展全国统一市场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重点发展汽车、钢铁、石化、电子等行业。同时要通过投资增量调整,带动和促进资产调整。搞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行业的产品信息,减少投资决策的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