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总院将代部对院所进行设计质量检查
1997年40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作者:董万森
科技总院将代部对有关院所进行设计质量检查 本刊讯 日前,化工部委托科技总院代部对化工研究设计院(所)进行组织领导设计质量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由建设协调司代为聘请,第一批被检单位有北京化工研究院设计所、黎明化工研究院开发设计所、晨光化工研究院设计所、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设计所。检查将根据化工部建设发(1996)202号《关于开展化工设计单位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检查的标准为《化工工程初步设计质量自检或抽检标准》和《化工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自检或抽检标准》,采用“听、看、查”的检查方法。听:听设计单位自检工作汇报;听项目负责人汇报;听建设单位意见。看:看设计文件;看有关设计资料和现场。查:查设计过程“痕迹”,抽检三个不同阶段的设计项目。检查工作将于10月下旬开始。(董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