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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调整直属科研院所结构
1997年50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化工部调整直属科研院所结构    本刊讯  为进一步深化化工科技体制改革,根据“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化工部将从四个方面对直属的31家科研院所进行组织结构调整:    1.以北京化工研究院、沈阳化工研究院、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黎明化工研究院和上海化工研究院5个基础条件好、综合实力强、运行良好的科研院所为依托,建设5个重点科研基地,并最终将其建成为国家重点科研机构。    2.使一些专业特色突出的技术开发型科研院所面向行业,建立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主要从事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以及系统化、配套化、工程化研究,为化工行业技术进步服务。这类院所有5家:晨光化工研究院(成都)、天津化工研究院、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院及化肥工业技术开发中心。    3.对17家科研院所实行企业化管理,将其逐步转制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并进一步调整其内部机构设置和力量配置,实现经济自立,待条件成熟后整建制转化为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同时,鼓励这些科技院所采取多种方式进入企业、企业集团,成为其技术开发机构,或与企业联合建立企业技术开发中心。这17家院所包括:炭黑化工研究设计所、锦西化工研究院、涂料工业研究设计所、常州涂料化工研究所、西北化工研究所、光明化工研究设计所、海洋化工研究所、沈阳橡胶研究设计所、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所、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所、连云港设计研究院、大连化工研究设计所、晨光化工研究院(自贡)、合成材料研究所、长沙设计研究院、株洲橡胶塑料工业研究设计所及感光化工研究所。    4.将公益型院所逐步社会化,面向社会、面向经济,除承担国家、行业委托的重点任务外,积极开展咨询、中介、信息、技术培训、技术检测、企业诊断等科技服务活动,建立具有生机和活力的自我发展机制,逐步成为功能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的科技服务机构。这类院所有4个: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化工地质矿产研究院、化工标准化研究所、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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