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部颁布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本刊讯 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使该《条例》的有关规定具
本刊讯 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使该《条例》的有关规定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日前化工部正式发布《化学工业部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1998年1月16日起施行。《条例》结合当前农业改革和工业改革开放的进展情况,对农药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是《条例》第三章和第七章有关农药生产和行政处罚的内容,首次以法规的形式规定;对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农药,由原来各省级化工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生产准产证,改为由化工部统一发放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并且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赋予省级以上化工管理部门对农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肖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