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 本刊讯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漏征漏管户的
本刊讯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工作,以加强税源管理,减少税收流失,有关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时间:从今年6~9月进行清查工作,凡在7月1日前申请补办税务
一、清查时间:从今年6~9月进行清查工作,凡在7月1日前申请补办税务登记的可免于处罚。凡于7月1日后经清查发现的漏征漏管户,除补征税款外还要按规定加收滞纳金。该处罚的要依法从严处罚,不得以补代罚,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不得以罚代刑。 二、清查范围:凡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二、清查范围:凡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单位和个人,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申报或出现异常申报的纳税单位和个人。 三、清查重点:已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机关
三、清查重点:已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机关批准设立,按规定不需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其他已发生纳税义务但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企业改制、改组中新建、合并、分设、破产、解散的单位;代征代扣单位;各类集贸市场及专业市场;未申报或申报异常的单位和个人;钻税收优惠政策空子的各类“假企业”、承包租赁经营户、出租柜台、宾馆和饭店的租用客户等;各类企业集团及其下属机构和各类分支机构;各类办事处、中转仓库等非营利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依靠党政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依靠党政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扎扎实实做好这次清查工作。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税务部门要通过电子信息网络,建立好税务登记信息资料库。(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