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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确定
1998年25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确定    本刊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
    本刊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日前予以正式下发。新成立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国务院主管药品监督的行政执法机构。为了使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统一起来,坚持政企、政事分开,保证执法监督的统一、权威和公正,国务院决定,将原分散在其它部门的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职能,全部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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