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宣布将严惩拒检企业 本刊讯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宣布,将采取措施,加大对拒
本刊讯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宣布,将采取措施,加大对拒绝国家监督抽查企业的处理力度。作为国家管理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家监督抽查制度从1993年起已由法律予以肯定。但是少数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却以种种理由拒不接受抽查。为维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严肃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加大了对拒检企业的处理力度。 1.凡拒绝国家监督抽查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其产品一律按
1.凡拒绝国家监督抽查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其产品一律按不合格论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将对其通报批评。 2.对于拒绝国家监督抽查的企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在产
2.对于拒绝国家监督抽查的企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通报发布之日起半年内,专门组织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各拒检企业再次实施突击抽查。 3.凡再次拒绝国家监督抽查或经第二次突击抽查抽样检验产品
3.凡再次拒绝国家监督抽查或经第二次突击抽查抽样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将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规定,建议有关方面免去企业厂长(经理)职务或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大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大对拒绝国家监督抽查企业的质量监督力度,提高其法律和质量意识,教育其遵纪守法,促进其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