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氯氟烃产品生产实施配额许可证管理 本刊讯 日前,国家石化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
本刊讯 日前,国家石化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对CFCs生产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制度,并对实施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全氯氟烃产品的种类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通知严格规定:所有生产CFCs产品的企业必须持有CFCs
通知严格规定:所有生产CFCs产品的企业必须持有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组织CFCs的生产。企业年度CFCs生产配额从每年1月1日起计算,当年有效。(朱)实施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全氯氟烃产品种类 分子式 物质代号 中文名称
分子式 物质代号 中文名称CFCl3 CFC-11 三氯一氟甲烷CF2Cl2 CFC-12 二氯二氟甲烷C2F3Cl3 CFC-113 三氯三氟乙烷C2F4Cl2 CFC-114 二氯四氟乙烷C2F5Cl CFC-115 一氯五氟乙烷CF3Cl CFC-13 一氯三氟甲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