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对'99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做出安排 本刊讯 根据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精神,定于11月8~
本刊讯 根据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精神,定于11月8~12日开展'99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日前,国家经贸委、 国家计委、科学技术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对'99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做出安排。 这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节能,节约增效”,要通过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节能法》及其配套法规,使节能工作与完成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跨世纪战略目标和国有大中型企业3年改革脱困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拓我国节能工作的新局面。通知要求,在宣传周期间,要积极宣传获得国家认证的节能产品,推广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抽查合格的绿色照明产品;要动员企业挖掘节能潜力,学习邯钢经验,创建“节约增效”型企业;要在总结“九五”节能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研讨“十五”节能计划思路;要大力组织节能技术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推广具有节能环保效益的新技术、新产品。对冶金、建材、石化、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要围绕整顿和关闭“五小”企业,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精神,组织新闻单位,加大对规模效益差、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五小”企业的曝光,引导整顿和关闭工作的顺利进行。(浅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