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分类管理将如期实施 本刊讯 原定10月1日起我国对加工贸易企业和商品实施海关
本刊讯 原定10月1日起我国对加工贸易企业和商品实施海关分类管理的决定将如期实施。 此前,国务院曾将决定分类管理的实施日期从7月1日推迟至1
此前,国务院曾将决定分类管理的实施日期从7月1日推迟至10月1日。 由于我国的加工贸易范围广、区域大,不便进行有效的监管,为
由于我国的加工贸易范围广、区域大,不便进行有效的监管,为了维护正常的加工贸易秩序,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对加工贸易进行分类管理。 一、商品分类。对加工贸易按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
一、商品分类。对加工贸易按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对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除A类企业外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即实际缴纳进口料件税款等额的保证金。 二、企业分类。根据企业资信和守法自律情况,对加工贸易企业
二、企业分类。根据企业资信和守法自律情况,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A、B、C、D4个类别的管理。对A类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对B类企业除限制类商品外继续实行保证金台帐“空转”,即不实际缴纳;对C类企业不论何种商品均实行台帐“实转”;对D类企业,除由海关依法处理外,外经贸主管部门停止其加工贸易经营权。对D类外商投资企业,外经贸主管部门通知海关暂停其进出口业务1年。其他措施还有严格转厂深加工管理、严格控制加工贸易内销行为、制定统一单耗标准。此外,对加强异地加工贸易管理、完善税款追缴保障机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经贸委权威人士指出,我国坚持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不会
经贸委权威人士指出,我国坚持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不会改变保税原则,并且否认了有关企业分类比例限制的传言。他说,经营表现是企业评级的主要根据,企业分类不搞“终身制”,而是实行动态管理。 他透露,不久将出台新办法,需实行“实转”的保证金可由法定
他透露,不久将出台新办法,需实行“实转”的保证金可由法定担保物抵押充当。这将有效地减轻企业的资金负担。(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