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有企业改组放“小”措施具体化 本刊讯 中共中央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
本刊讯 中共中央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推进对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提出坚持“抓大放小”的原则。要着力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有的可以成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针对中小企业,提出要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使它们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同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提高生产的社会化水平。要从实际出发,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不搞一个模式。(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