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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一部修订进口自用设备不予免税目录
2000年41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两委一部修订进口自用设备不予免税目录    本刊讯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
    本刊讯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颁布了新修订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新目录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行。    1997年底,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调整进口
    1997年底,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同时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试行)》,目的在于鼓励进口中国不能制造的设备,以保护国内产业和当时的生产企业。至今,该试行本已执行了近3年。3年来,国内设备制造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些原来未列入目录的产品,现国内已经能够生产,技术水平已基本达到国外水准,如继续对这些产品实行免税进口政策,必然使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为此,国家对原《目录》作了适当修订。    新《目录》共计630条,比原《目录》增加70条,其中新增加108
    新《目录》共计630条,比原《目录》增加70条,其中新增加108条,删除或合并38条,文字表达及技术规格调整206条, 新增不予免税的108条,主要是通信设备和医疗设备, 以及其他国内已具备制造能力、技术水平已满足国内需要的设备。        (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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