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加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 本刊讯 日前,财政部和外经贸部制定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 所谓“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活动的政府性基金,以中小企业为使用对象,原则上重点支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小企业。 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取得企业法
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上年度出口额的海关统计数在1500万美元以下,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有专门从事外经贸业务并具有对外经济贸易基本技能的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这一资金实行部分支持方式,即提供开拓市场所需的部分支持,其余由企业承担。部分支持方式采取无偿支持和风险支持2 种方法。风险支持是指由“市场开拓资金”承担开拓市场可能出现的部分风险。企业如未取得开拓市场成效则可获得风险支持,否则不能获得风险支持。 这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由外经贸部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其业务管理,由财政部和地方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其预算、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市场开拓资金”的用途。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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