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征收排污费办法将作较大修改 本刊讯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我国现行的《征收排污
本刊讯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我国现行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即将废止,取而代之的《排污费管理条例》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已报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查。 《排污费管理条例》在现有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基础上,
《排污费管理条例》在现有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并在征收标准、征收主体、管理、使用、监督等诸多方面作出了突破性的、全新的规定。原来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是按照排污口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征收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新的《排污费管理条例》完全取消了这些办法,而是把企业排放所有种类的污染物视其对环境问题的影响程度分别折合为污染物排放当量,按当量为单位收取费用。(忠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