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本刊讯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香皂和汽车轮
本刊讯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汽车轮胎”税目中的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其余轮胎继续按10%税率征收消费税。 (忠毅)
(忠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