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名呼吁——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免征大中氮肥企业尿素产品增值税 本刊讯 近日,来自贵州、河北、黑龙江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九
本刊讯 近日,来自贵州、河北、黑龙江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九届人大代表受全国大中氮肥行业的委托,郑重向国家财政部反映全行业的困难处境,并强烈要求国家调整对大中氮肥企业尿素产品的税收政策。 代表们提出,大中型氮肥企业是我国氮肥工业的骨干力量,我国
代表们提出,大中型氮肥企业是我国氮肥工业的骨干力量,我国现有尿素企业190家,其中大中型尿素生产企业64家,尿素年生产能力2100万t,占全国尿素总能力的70%。由于受尿素价格持续下跌、农业对化肥的实际需求减少、原材料和能源等价格持续上涨、淡季储备量加大、资金严重短缺、历史积累不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我国大中型氮肥企业纷纷陷入困境。到去年底,已有1/3的大型引进装置和1/5的中型装置被迫停产,严重危及我国化肥工业的整体发展。 代表们还提出,所谓大、中、小氮肥分别是指中央、省、县投资
代表们还提出,所谓大、中、小氮肥分别是指中央、省、县投资所办的氮肥生产企业,大中小之分,主要依据的是隶属关系,并非单纯指规模大小。国家为了支持小氮肥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帮助小氮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碳铵改产尿素;自80年代起一直对小氮肥给予免征增值税(产品税)的政策。因此,它获得了比大中氮肥更快的发展速度。到目前,有半数小氮肥企业已发展成中型企业,有的还超过了中型企业,步入了大型企业行列。因此,所谓小氮肥已是一个历史名词,不是一个规模概念。代表们了解到,财政部已向国务院就化肥税收问题做了报告,其中对氮肥产品,除了大中型尿素产品继续征收增值税外,其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因此,代表们要求大中型氮肥企业的尿素产品与小氮肥企业一样享受同等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代表们恳请财政部将这一要求反映给国务院,希望国务院在研究化肥税收政策时,能与财政部已报出的有关报告一并予以考虑。 (化信)
(化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