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消耗臭氧层物质再受控 本刊讯 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
本刊讯 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义务、逐年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消费总量、鼓励使用替代产品、保障我国经济发展的原则,近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环保总局就今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CFCs(氟氯烃类物质)和作为清洗剂用TCA(1,1,1,-三氯乙烷)的进口配额总量及有关事项发出公告。 一、根据逐年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消费总量的原则,并考虑到国
一、根据逐年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消费总量的原则,并考虑到国内生产和消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实际情况,今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CFCs(CFC-11、CFC-12、CFC-114和CFC-115)和作为清洗剂用的TCA进口配额总量分别确定为3000t和4930t。 二、根据2000年上述物质实际进口数量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
二、根据2000年上述物质实际进口数量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今年CFCs和作为清洗剂用的TCA配额暂按总量的70%分配,剩余的30%将视国内外市场实际需求于今年9月份进行调剂分配,以确保不突破总量,达到逐年减少消费总量的目标。 三、根据1995年以来各外贸企业的实际经营业绩及经营能力,确
三、根据1995年以来各外贸企业的实际经营业绩及经营能力,确定2001年各有关外贸企业的进口配额。进口配额优先分配给2000年有进口业绩的外贸企业。四、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需要申领CFCs和作为清洗剂的TCA进口配额的企业,向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企业凭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审批单》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申领《进口许可证》。 (雍工)
(雍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