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公布4类产品的进口总量及申请程序 本刊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
本刊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国家经贸委近日公布了2002年化肥、原油、汽车轮胎、非成品油的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凡符合条件的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国家经贸委授权的进口配额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国家经贸委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02年1月31日。 其中,2002年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为:尿素(税号31021000)、磷酸二铵(税号31052000)和复合肥(税号31053000)。关税配额内税率为4%,关税配额外税率为50%。化肥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尿素130万t,磷酸二铵567万t,复合肥283.5万t。其中,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117万t,磷酸二铵482万t,复合肥241万t;非国营贸易进口关税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13万t,磷酸二铵85万t,复合肥42.5万t。 2002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总量为828万t;成品油进口配额总
2002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总量为828万t;成品油进口配额总量为2200万t(包括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蜡油),其中国营贸易进口配额数量为1740万t,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为460万t;汽车轮胎进口配额总量为107万条。 申请单位可直接向国家经贸委授权的进口配额管理机构提出申
申请单位可直接向国家经贸委授权的进口配额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经贸委提出申请。进口配额管理机构将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汇总和平衡,提出本地区、本部门进口配额总量,一并向国家经贸委提交。非国营贸易配额申请须经所在地进口配额管理机构转报国家经贸委。凡按以往有关规定报送且材料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可不重复报送。(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