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 国家环保总局共同下达2002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口配额总量 本刊讯 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
本刊讯 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履行国际公约,逐年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总量,鼓励使用替代产品,保障我国经济发展,日前外经贸部、国家环保总局就2002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CFCs(氟氯烃类物质)和作为清洗剂用TCA(1,1,1-三氯乙烷)的进口配额总量及有关事项发布公告。公告指出: 一、根据逐年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消费总量的原则,并考虑到国
一、根据逐年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消费总量的原则,并考虑到国内生产和消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实际情况,2002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CFCs和作为清洗剂用的TCA进口配额总量分别确定为2400t和4800t(详见附表)。 二、2002年CFCs和作为清洗剂用的TCA的配额暂按总量的70%
二、2002年CFCs和作为清洗剂用的TCA的配额暂按总量的70%分配,剩余的30%将视国内外市场的实际需求于2002年9月份进行调剂分配。三、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需要申领CFCs和作为清洗剂用的TCA进口配额的企业,向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企业凭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审批单》向外经贸部授权的发证机关申领进口许可证。(雍工) 2002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口配额总量表 t
2002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口配额总量表 t序号 商品名称 代号 进口 年初分配 9月份分配配额 数量① 数量② 1 三氯氟甲烷 CFC-11 2000 1400 600 2 二氯二氟甲烷 CFC-12 300 210 90 3 二氯四氟乙烷 CFC-114 100 70 30 和CFC-115
和CFC-115 4 1,1,1-三氯乙烯 TCA 4800 3360 1440 注 ①占年进口配额总量的70%
注 ①占年进口配额总量的70% ②占年进口配额总量的30%
②占年进口配额总量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