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国务院公布国家经贸委首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2002年44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国务院公布国家经贸委首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本刊讯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
    本刊讯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公布了新近取消的包括对利用外资项目增资行业审查、轮胎企业增资扩股的核准等在内的46项行政审批项目。这是我国政府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此次被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有色、化工、汽车、建筑、原材
    此次被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有色、化工、汽车、建筑、原材料、劳务、黄金及饰品生产、装饰、矿产资源开发、军工、旧货经营、经贸展览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涉及化工领域的项目包括:轮胎企业增资扩股的核准、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审查认可、对利用外资项目增资行业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化纤行业主要生产能力核准、工程勘察设计评优初审、工程设计咨询资质审查、轮胎生产企业成立审核、部分实行“双限”管理的工业原材料商品的管理、工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审批、硅酮结构密封胶生产、销售与进口检测核准、重要矿产资源开发的审核(开发黄金矿产除外)、军工配套生产许可证、限制类(乙)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等。(刘)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