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全面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本刊讯 为适应WTO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完善和规范中国的
本刊讯 为适应WTO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完善和规范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今年5月1日起,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监督将正式开展,轮胎产品必须有“CCC”标志方可在国内上市。 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2002年公布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名列其中。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规定,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经过1年的过渡期,从今年5月1日起,原有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将停止使用,所有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将统一为新的“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即“CCC”标志。 目前,国内已有上海轮胎、青岛黄海、山东三角、成山、玲珑、
目前,国内已有上海轮胎、青岛黄海、山东三角、成山、玲珑、双星华青、河南轮胎、广州珠江、佳通锦湖、韩泰、杭州中策等100多家轮胎企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