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下发通知严格农药产品续展登记 本刊讯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
本刊讯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农药检定机构对一批农药质量和标签存在较为严重问题的产品,暂时停止续展登记,并要求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续展登记。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农药检定机构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和帮助企业限期整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有的放矢地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切实把农药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企业之中;要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密切跟踪企业动态。对屡教不改的企业除了加大处罚力度外,应从登记手段入手,加强管理;对多次抽查均无问题的企业,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真正做到“扶优治劣”。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要求被整改企业在收到该所发函之日起,3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要求被整改企业在收到该所发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完成后,向企业所在省农药检定所提出恢复续展登记申请,并提交有关整改材料。经省考核所审查后,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审核,对整改不合格的,可再延长1个月,仍不合格的,其产品到期不予续展。对逾期未提交整改材料,又无特殊理由的企业,将被视为今后该企业不再生产该产品,到期不再予以办理续展登记。(李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