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实行安全评价 本刊讯 8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陆上石
本刊讯 8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规定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内容包括:进行油气开采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核实检查油气开采安全设备、设施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油气开采安全管理体系能否确保油气开采安全生产做出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等。 (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