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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发布15项标准应对欧盟RoHS指令
2006年27期 发行日期:2006-07-10
质检总局发布15项标准应对欧盟RoHS指令
  本刊讯  7月1日起,欧盟RoHS指令正式实施,这对我国出口欧盟电子电气产品的企业产生极大负面影响。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制定了应对欧盟环保壁垒相关检测评估标准。
  RoHS指令要求,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
联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该指令涉及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IT和远程通讯设备、视听设备、照明设备、
电气和电工工具、玩具及休闲运动设备、自动售货机等8类机电产品。欧盟RoHS指令正式发布以后,国家质检总
局就向出口企业发出了预警信息,同时进行有关RoHS检测的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的研究建立工作制定并发布了15项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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