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农药替代产品机遇分析3
阿维菌素——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生物农药
□ 本刊编辑部 梁云龙
阿维菌素由链霉菌中灰色链霉菌Streptomyces avermitilis发酵产生,是一种新型抗生素类药剂,具有结构
新颖、农畜两用的特点,1979年首先由日本科学家大村智和美国默克(今先正达)制药公司联合开发成功。它是
一种神经毒剂,其机理是作用于昆虫神经元突触或神经肌肉突触的GABAA受体,干扰昆虫体内神经末梢的信息传递。
与常用的药剂无交互抗性,且具有高选择性和高安全性,在常用剂量下,对人、畜安全,不伤害天敌,不破坏生态,
被农业部推荐为无公害农药。阿维菌素药液喷到植物叶面后迅速渗入叶肉内形成众多的微型药囊,并能在植物体内
横向传导,杀虫活性高,比常用农药高5~50倍,亩施用量仅为0.1~0.5g有效成分。阿维菌素杀虫谱有84种,能有
效防治双翅目、同翅目、鞘翅目和鳞翅目害虫及多种害螨等。
阿维菌素制剂众多,单剂有乳油和可湿性粉剂,以有效成分0.2%~5%的乳油为主,其中1.8%乳油所占比例最
大,稳定性良好(常温贮存2年以上)。可湿性粉剂规格含量主要有0.05%、0.12%、0.5%和1%四种,高渗制剂种类
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阿维菌素的混配对象众多,其中混配最多的是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毒死蜱、哒螨灵、杀虫
单、Bt、敌敌畏、辛硫磷等。
国内市场竞争激烈
2005年我国阿维菌素生产能力超过800t/a,涉及阿维菌素的400家企业累计登记产品达1300个,其中原药登
记企业14家(2家企业正式登记),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随着市场不断扩大,更多资金注入该领域。2004年阿
维菌素货紧价扬,很多企业在利润的驱动下纷纷上马阿维菌素。在无序竞争的价格战后,2005年阿维菌素的价格
再次回落。
目前国内阿维菌素主要生产企业有河北威远生物化工、山东齐鲁制药、浙江升华拜克、浙江钱江生化、华药爱
诺、浙江海正药业、大庆志飞等。
◆河北威远生化 该企业是国内阿维菌素最大的生产企业,原药能力为300t/a,已经获得原药正式登记,也
是阿维菌素衍生物国内开发最早的企业之一,现有全国规模最大的伊维菌素生产装置和甲氨基阿维菌素生产装置。
该公司伊维菌素主要作为兽药出口,目前正在申报FDA认证。甲氨基阿维菌素对某些虫害的防治效果是阿维菌素的
数倍乃至上千倍,并且毒性和残留更低,但售价较高。在国内只有威远生化可生产乙酰氨基阿维菌素,不过产量较
少。由于威远生化的阿维菌素深加工比例高达40%,其产品毛利率得以显著提高。
◆浙江升华拜克 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阿维菌素、伊维菌素、马杜霉素、盐霉素、迪克拉苏(地克珠利)、麦
草畏等高科技产品。目前该公司的阿维菌素制剂(虫螨光)生产能力已经达到1300t/a。
◆浙江钱江生化 该公司的主导产品为井冈霉素、赤霉素、阿维菌素。公司按GMP要求投资1.5亿元新建生物
农药生产基地,使发酵总容量达到4000m3,居国内同行业之首。近几年,公司在菌种改良、产品收率方面取得了
很大成效,其生化阿维菌素的发酵指数已提高5倍,随着该产品的产能扩大及阿维菌素衍生产品甲氨基阿维菌素投
入生产,公司在阿维菌素深加工方面能力进一步加强。
国际市场看好
在国际市场上,欧盟于2003年12月31日起正式对320种农药实施重新登记,并即将实施REACH法规(欧盟
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和限制制度正在征求意见)。日本制定了“肯定列表”制度,从2006年5月开始,确定了
799种农药的残留标准,并对未确定的农药残留含量超过0.01×10-6的食品禁止销售。对于化学农兽药来说,这
些都是不利的消息,但生物农兽药不受影响。随着我国阿维菌素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大,阿维菌素及其衍生物的世界
销售额有望大幅增长。
由于阿维菌素独特的作用机制且对害虫、害螨及线虫等均有较好效果,使之成为农药杀虫剂替代高毒有机磷农
药的最好品种之一,美国已批准阿维菌素用于棉花防治线虫(美国棉花线虫造成的年损失为4亿美元)。从1995年
以来,我国生产的阿维菌素出口量占30%~40%,出口额也大幅增长。
两个市场一起抓
在第一批高毒农药替代品种中,阿维菌素被推荐防治稻纵卷叶螟、棉红蜘蛛,甲氨基阿维菌素被推荐防治棉铃
虫和小莱蛾。值得关注的是,农业部正组织专家对阿维菌素在水稻领域应用进行论证。如果研究顺利,长期以来阿
维菌素在这块使用“禁地”将被打破。
全球农药市场中生物农药及转基因技术销售额已占10%,但我国还不到5%,这也为阿维菌素在国内的市场拓展
提供了广阔空间。目前,我国对于阿维菌素等生物农药的需求也不断上升。十几年来,我国农民己经认识阿维菌素
及其衍生物农药品种的优良特性,并积累了丰富的施用经验。随着高毒农药退出市场,阿维菌素等生物农药的需求
将有大幅度的增长。除关注国内市场外,企业也要更多地关注国际市场,利用我国原料丰富、劳动力成本低等优势,
使产品走出国门,竞争国际市场。
江苏《农药市场信息》编辑部张为农老师对本文进行了审阅和修改工作,特此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