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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采纳对全氟辛基磺酸盐化合物的限制条款
2006年44期 发行日期:2006-11-15
欧洲议会采纳对全氟辛基磺酸盐化合物的限制条款
  欧洲议会在降低研究种类和影响的风险评估的基础之上,同时经过与企业的广泛交流,采纳了对全氟辛基磺酸
盐(PFOS)及其相关物质的使用做出严格限制的建议,但允许在不产生无法接受的危险时少量使用。10月25日欧
盟委员会对欧洲议会的该决定表示支持。
    PFOS包含了一些在环境中持久存在、易于在活体脂肪器官中蓄积的成分和能够对人体和野生动物产生毒性的
物质。PFOS在商业上常以盐类或其衍生物,如聚合物的形式出现,用于纺织品、地毯、皮革和纸的油脂和防水添
加剂,也在电镀铬、影印涂料、泡沫灭火剂和航空水压流动系统中少量应用。该建议禁止PFOS或其相关物质在配
制品中的浓度含量超过0.005%,禁止在半成品中的使用量超过0.1%,纺织品或涂料中的限制含量为1μg/m2。
    健康与环境科学委员会(SCHER)认为小量的PFOS应用不会导致无法接受的危险,这主要包括PFOS在影印工
艺中防反射涂料、工业摄影涂料、电镀铬抑制剂和水压流动系统中的应用。允许存在相关的风险,是因为目前还没
有找到更为安全的可替代的物质。
    在新的化学品法规REACH生效之后,这一决议将列入REACH的附件XVII(生产、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的
限制文件)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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