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出资源保障三大举措
本刊讯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李敬辉在11月14日召开的“2006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表示,中央财
政下一步将主要从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以及以煤炭资源为试点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
革3个方面,不断深化改革,完善矿产资源税费政策,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制度。
李敬辉解释说,在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方面,将考虑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标准,发挥矿产资源补偿费
针对性强,灵活性大的特点,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相挂钩的浮动费率制度,即根据不同采区的回采率实行不同的费
率,并实行累进费率。
在资源税改革方面,将统一内外资企业的资源税费政策;并把针对开采海洋石油的中外合资企业和开采陆上石
油的中外合作企业征收的矿产使用费,逐步统一为开采石油资源税;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同时将选择部分煤炭
产区进行煤炭资源税的试点工作。
在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面,李敬辉表示,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
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已报国务院批准。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保障形势严峻,据预测,45种重要矿产资源中,到2020年可以保证国名经济需要的有24
种,基本保证的有2种,短缺的有10种,严重短缺的有9种;国民经济建设需要的大宗矿产,如石油、铁、铜、
铝、钾等均不能满足需求。财政部即将出台的这3大举措可对资源浪费形成有效的遏制,对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
矿产资源保障起到重要作用。(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