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成品油大限到期 几家欢乐几家愁
本刊讯(记者 李红杰)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2006年12月11日我国将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
批发经营权。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商务部日前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
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根据两个《办法》,中石油、中石化垄断局面被
打破,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
国企:垄断地位被打破 暂不会受冲击
两个《办法》实施后,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对此,专家表示,市场开放不
等于完全市场化,门槛依然存在,加油站数目标准降低了,但库存、油源和注册资金等标准相应提高了。在相当长
一段时间内,国有公司依然将在中国油品供应领域发挥主导作用。此外,对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来说,油源是头
等大事。而从短期看,成品油进口权即外贸权放开是不现实的,而且成品油价格仍由政府管理。
外企:机遇和挑战并存
目前,中国成品油市场上有两类外资公司。一类来自欧美,这类公司具备国际领先的技术以及管理经验。第二
类来自产油国。俄罗斯不久前宣布,同意扩大对中国的石油出口,但是希望中国在市场上做出让步。此外,沙特和
科威特也先后在我国南方投资炼厂,而在原油方面,几乎没有外资经营的先例。
国家发改委今年颁布的《炼油行业“十一五规划”》规定,对于中外合资炼油项目,外方必须拥有先进技术或
原料供应能力,中方股东对合资项目相对控股。对炼油项目规模的限制,将提升国内炼油行业的集中度,由于外资
不能控股,其成品油批发业务将受限,这客观上维护了国有石油企业对下游的控制权。
民企:门槛过高或退出
我国最活跃的民营企业从事原油成品油经营,今后也只唯条件不唯身份。截至2006年11月底,我国社会成品
油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
两个《办法》对原油成品油的供应渠道、注册资金、经营量、仓储等方面都设置了较高门槛。有石油批发企业
表示,民营企业刚刚起步,根本没有相应的炼油厂或者进出口企业,只能依靠中石化、中石油的合作。而在成品油
方面,现有的一些经营企业如果资金实力不够强,将来不得不退出市场。
据悉,批发和仓储企业可以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整改,零售企业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
期结束后,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届时仍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
将会逐步退出成品油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