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REACH专栏
2007年36期 发行日期:2007-09-18
作者:朱良伟
 REACH专栏
  15  REACH法规对物质、配制品、物品是如何定义的?
  答:化学物质(Substance):定义为自然存在的或人工制造的化学元素和它的化合物。包括加工过程中为
保持其稳定性而使用的添加剂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但不包括任何一种在不影响其稳定性或改变其成分的
情况下就可被分离的溶剂。金属也属化学物质。
  配制品(Preparation):指所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学物质的溶液或混合物。合金被归类为配制品。
  物品(Article):指由一种或多种物质和(或)配制品组成的物体。在生产过程中,它被赋予了特定的形
状、外观或设计,比它的化学成分有更多的最终功能。例如纺织品、汽车、电子芯片、轮胎、胶鞋、不干胶贴、
玩具、PVC洗澡垫、记号笔等等。
  
    按照REACH法规要求,液态玻璃体和固态玻璃是属于物质、配制品还是物品?
  答:虽然较为特殊,液态玻璃体(在生产玻璃的过程中产生)仍然属于配制品,这与金属合金的情形类似。
如果液态玻璃体中的物质是矿物质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被化学改性,那么这些物质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就不需
要进行注册。而其他用于玻璃制造的物质,如玻璃改性剂、着色剂/脱色剂、涂层剂、产品润滑剂等就需要进行
注册。当玻璃最终成型时(例如玻璃瓶),那么玻璃就成了物品,但是,如果玻璃被冷却成玻璃块以进行下一个
步骤,那么它仍然是配制品。
  
    金属必须进行注册吗?
  答:是的,根据REACH法规,金属是物质。从1967年以来,在欧盟法规中金属就被认定为化学物质,而且
在全球范围内也是这样认可(例如,在UN全球分类与标签的协调系统中)。不过,矿物及矿石不需进行注册,
除非它们进行了化学改性。

    钢材和合金必须注册吗?
  答:在REACH 法规中,合金属于配制品,虽然它有其特殊性,即合金的性质不一定是其含有成分性质的简
单叠加。合金作为配制品不被强制注册,但是当它含有的金属成分的制造量或进口量≥1吨时,这些金属成分必
须进行注册。
  不过,当配制品中物质的浓度低于REACH第14条第2点中规定的限值时,那么就不需要提供化学品安全报
告(CSR)。如果确实需要对这些成分提交CSR时,应按照这些成份被结合在一个化学基体中的方式来考虑。
  欧盟欧委会与企业界、成员国及其它利益相关方密切合作,已经制定指南文件以满足REACH对配制品的要
求(特别是将安全数据表与暴露场景描述相结合),包括评估进入特殊配制品的物质——例如将金属进入合金。

   (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法规事务部  朱良伟)
   任何问题请联系zhuliangwei@cheminfo.gov.cn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