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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促长三角石化产业结构调整——“第五次长三角化工协商会”在沪召开
2008年20期 发行日期:2008-06-03
作者:马从越
“节能减排”促长三角石化产业结构调整
——“第五次长三角化工协商会”在沪召开
  本刊讯(记者 马从越)  作为我国工业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2007年石油和
化学工业总产值达到1.23万亿元,约占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总产值的1/4;如果再加上临近的安徽、山东、福建
三省,则上述五省一市的石油和化学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已达到43%。长三角地区已成为左右全行业发展进程
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地区。
  5月15~17日,由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和上海等五省一市的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行业办)、专业
协会以及企业代表57人参加,由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承办、上海春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协办的“第五次中国长
三角化工协商会”在沪召开。与会代表就“节能减排”这一会议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并就各地方的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了交流,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李勇武会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李勇武会长指出,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是要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通过关停并转、结
构调整、技术改造、企业整合和产品延伸,坚决把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和产品的比重降下来,把技术含量高、资源
消耗少、经济效益好的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等新型产业搞上去。长三角地区一定要抓住“节能减排”这一机遇,
加快战略转型进程,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经济效益好
的新型产业,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仅不能再上,而且要对现有的传统产业实行关停并转,实现战略转移。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调整产业与产品结构,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的统计、标准、监管体系,推广应用技术
是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目前各地方均加强了对于高能耗产业能效标准的制定工作,如浙江已开始对合成
氨、氯碱、电石3个行业执行新的能效地方标准;山东则从今年初开始对合成氨、纯碱、炼油、乙烯、轮胎等10
个行业的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安徽也在加紧对有关产品的能耗标准的制定;江苏则同时与67家高耗能企业签
订节能减排责任书。对于新上项目,除了进行环境体系评价外,各地方还要求对有关的能源消耗指标进行评估,促
进地方产业结构的优化发展。在环保方面,江苏则进一步加大了对于小化工企业的关停步伐,2007年全省已关闭
小化工企业2713家,几乎提前两年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2007~2009年关闭2843家小化工企业的目标,而2008年
全省将在此基础上再关闭700余家小化工企业。同时对已关闭的企业要随时进行回查,对化工集中区要加快进行环
评、安评工作,积极让区外企业进入园区。
  最后,会议通过了《行动起来,推动节能减排向纵深发展——致长三角石油和化工企业的公开信》,呼吁长三
角的石油和化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调整和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加快
推进使用节能减排实用技术、加强能源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推行责任关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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