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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专栏
2008年28期 发行日期:2008-07-22
REACH专栏
51 目前我国实验室检测能力体系的建设情况如何?
  答: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投资2个亿在建设10个“国家级化学品分类鉴别和评估重点实验室”,分别是天津、
广东、上海、山东、深圳、江苏、辽宁、宁波、湖北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国家级化学品分类鉴别和评估重
点实验室。这些实验室侧重在化学品的鉴定、理化及其危险性方面的检测,部分实验室初步具备化学品毒性检测
能力。
  国家环保总局推荐了一批新化学物质测试机构,包括17个新化学物质测试机构,侧重在化学品生态毒理的
检测;卫生部现有25家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侧重在化学品健康毒理的检测;国家认鉴委正在全面启动我国化
学品毒性检测实验室的认可工作,为我国化学品毒性检测数据的国际互认打下良好的基础。

  化学品安全信息平台的建设情况如何?
  答:在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建立了中国化学品安全休息平台,核心信息工具包括:建成国内最大的化学
品安全数据表数据库(30多万个);建成国内最大的化学品毒性性质检索系统。(可快速检索、查阅全球化学品毒
性文献数据);建成国内最系统、完善的化学品安全性质(Q)SARs预测技术系统;拥有化学品安全性质(Q)SARs
预测模型开发技术平台。

  提供已有化学品信息在知识产权方面应该注意什么?
  答:未来已有化学品安全信息的使用过程中,一定要郑重考虑数据的知识产权问题,注意获得数据源的授权
使用;中国企业有可能在数据的知识产权问题上,在无意之中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我国的化学品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体系建立起来了吗?
  答:国家标准委已经审定了123项REACH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初步构建中国应对欧盟REACH检测方法国家标
准体系;其中65项为化学品理化检测方法标准,其余为化学品毒理及其生态毒理检测方法标准;123项国家标准
预计于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关于GLP实验室认可的OECD的15项GLP原则,已经被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现已审定完成,将于近期颁布
实施;国家认鉴委国家实验室认可中心,正以这些国家标准草案为基础,制定我国化学品毒性检测实验室GLP认
可的实验室导则,并将很快全面启动我国化学品毒性检测实验室的GLP认可工作。
  另外,国家标准委为了应对欧盟REACH法规,正在TC251下,筹建化学品毒性检测国家标准分技术委员会。

  我国建立化学品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体系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实现我国化学品毒性检测数据的本地化打下良好基础,否则中国企业累计将多付出30~120亿人民
币的检测费用;为我国企业对化学品性质进行检测提供技术标准,不针对国外进入中国市场的化学品;均为检测
方法标准,还没有规范性标准,且均为非强制标准,不会对贸易造成不必要影响。

   (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法规事务部  朱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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