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开始正式运行
本刊讯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拟订的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并
对外公布。这标志着新组建的能源行业管理机构正式开始运行。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包括划入原国家能源领
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以及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
职责等。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
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中还明确了与国家发改委、工业信息化部的职责分工,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
行业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三定”方案明确,国家能源局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
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
能源发展工作。
国家能源局设综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
能源、国际合作共9个司,编制112人。国家能源局的英文名称为: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国家能源
局设党组,党组书记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正部长级)兼任,党组成员包括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和国
家发改委原能源局长赵小平。(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