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准绳 环保总局将扩大“限批”范围与层级
本刊讯 1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媒体通报了首批区域限批的整改进展情况,并表示将视情况
扩大“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的范围。
环保总局对积极整改的地方政府和电力集团表示赞赏;对积极配合的地方环保部门给予表扬;对认真落实整改
并取得实效的地方与行业将尽快解除限批禁令;对那些整改态度积极而未见效果的地方和企业将跟踪到底;对那些
置若罔闻继续违法建设的地方与企业,环保总局除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行政责任追究以外,还将进一步扩大该地区、
该行业的限批范围。
潘岳指出,今后“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的内容与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此次的“限批”主要是针对环境影
响评价执行率低、“三同时”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和行业。下一步对未按期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和水污染
物总量削减目标的地区或行业、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国家主要控制断面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河流
流域、对多次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行政区域,采取“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政策。
潘岳表示,限批只是手段,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实现又好又快的可持续
发展,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从更深的层面来讲,“限批”只是环境监管部门行政权力的最大化使用而已。我国污
染现状的根本改变在于体制与法律的真正改革,在于公众监管力量的真正形成。环保总局将于春节后出台一系列促
进公众参与的法规,正是对这一目标做出的不懈努力。(化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