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专栏(64)
10月28日起,REACH法规框架下的新义务随着第一份高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的正式发布开始生效。
在刚发布的声明中,ECHA指出从10月28日起,相关企业应该在45天内告知消费者产品中存在的高关注物
质信息,并提供安全数据表及含有高于规定浓度的此类物质配制品的相关信息。
从2011年12月1日起,欧洲经济区(EEA)内生产或进口的企业需要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其生
产或进口的物品中是否含有高于规定浓度的候选清单物质。
由成员国提交的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包括15个物质。一旦更多的高关注物质被确认,该名单将被按期更新。
ECHA建议企业开始核查自己的产品是否有与高关注物质相关的责任。
成员国提交的15个高关注物质为:
蒽(PBT,204-371-1)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CMR,202-974-4)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CMR,201-557-4)
二氯化钴(CMR,231-589-4)
五氧化二砷(CMR,215-116-9)
三氧化二砷(CMR,215-481-4)
重铬酸钠二水合物(CMR,234-190-3)
二甲苯麝香(vPvB,201-329-4)
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已基)酯(CMR,204-211-0)
六溴环十二烷和所有主要的非对称异构体 (PBT,247-148-4和221-695-9(134237-50-6,134237-51-7,
134237-52-8))
短链C10-13氯化石蜡 (PBT,287-476-5)
氧化双三丁基锡(PBT,200-268-0)
酸式砷酸铅(CMR,232-064-2)
三乙基砷酸酯(CMR,427-700-2)
苯二甲酸苄丁酯(CMR,201-622-7)
注:PBT指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CMR指致癌性、诱变性和生殖毒性;vPvB指高持久性、高生物蓄积
性。
(栏目编辑:朱良伟 zhuliangwei@cheminf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