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油交易所首次实施限空令
本刊讯 从10月14日起,上海石油交易所首次实施“限空令”,对甲醇中远期交易品种采取临时性限制卖出
措施,以抑制甲醇价格的异常波动。自即日起,对甲醇中远期交易品种采取临时性限制卖出措施:交易商在上海石
油交易所中远期现货交易系统卖出甲醇中远期现货,须向上海石油交易所交易交收部提交上海石油交易所甲醇注册
仓单,同时继续允许交易商进行卖出转让交易。据介绍,上海石油交易所采取的限制性措施,限制了投机性卖空行
为,同时对现货商实物现货的卖出不加限制,真正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化解交易风险,能够极大程度保护现货商的利
益。(化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