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还是落后?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出台前引发争议
随着社会进步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性能各异的塑料制品一方面为人类的衣食住行提供“服务”和“便利”,另
一方面,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提高,使得部分与人类密切接触的塑料制品中使用的添加剂遭到质疑,如邻苯二甲酸
酯类增塑剂在儿童玩具中的禁用、RoHS指令和WEEE指令的实施、PVC保鲜膜事件等,一次次将塑料添加剂推上风
口浪尖。而与此同时,新型、环保型助剂的开发和应用层出不穷。鉴于此,卫生部于2006年3月启动了食品包装
材料系列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其中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加工助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3修订工作已
经展开,修订后的标准中允许使用的添加物质由2003年的几十种增加至千余种。目前该标准的修订工作已全部完
成,报批稿已移交至国家标准委员会等待审批。
一项行业强制性国标的出台牵动着上下游企业、科研单位等多方的神经,影响着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GB9685
新标准中关于塑料包装材料用量最大的添加剂——增塑剂的规定在行业内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前不久,江苏雷蒙化
工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周永芳向记者反映,部分企业认为即将出台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
准》GB9685新标准相对于欧盟相关标准较为落后,部分增塑剂产品的技术指标限制不尽合理,可能影响我国相关
行业的生产和进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为此,我刊编辑部特邀请行业及标准制定方的各方专家就GB9685新标准的
修订背景、主要修订点、行业影响、企业的疑惑等焦点问题进行剖析和探讨。 ——本刊记者 李红杰
企业质疑
新标准落后欧盟 未入围助剂应用受限
□ 江苏雷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周永芳
与国外同类标准比较,新修订的GB9685标准太落后,对一些不适宜用于食品包装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
如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DO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IOP)等品种没有做出限制,而这些产品正是国内用量最大的增塑剂品种。而一
些相对安全环保的新型添加剂又没有列入,这会对塑料制品的出口产生影响。而且,对一些国外没有限制的环保新
型增塑剂,新标准反而有了较多限制。例如,在国外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1,4-苯二羧酸双(2-乙基己基)
酯和2-(乙酰基)-1,2,3-丙三羧酸三丁基酯,在新标准中分别限量为0.05%和5.0%,这几乎就排除了这两种增塑剂
在食品包装材料上的使用。
此外,有些出口产品需要用外商指定的增塑剂(其中很多是新型的环保助剂),以及环己烷二羧酸酯类、柠檬
酸酯类、植物油基增塑剂等在国外已经很常用产品,标准中却并未列出。而且对于未被列入新标准的添加剂,要向
卫生部进行申报,通过审批后方可使用,但这个周期较长,这便意味着我们要失去一部分出口市场。
行业声音
行业建议不容忽视 国外标准不能照搬
□ 中国增塑剂行业协会理事长 司俊杰
1. 目前《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报批稿)在行业内引起了激烈的争议,有企
业认为该标准比欧盟相关法规、标准落后,您对此有何看法?
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应该有业内人士的参与,至少在报批前应该征求业内人士的意见。到目前为止,我们尚
未看到GB9685的报批稿,标准制订方并未征求增塑剂行业协会的建议和意见。
当前我国业界一些人士认为:凡是欧盟的、美国的法规、标准就一定是合理的、先进的,我们国家的标准只要
向这两个地区靠拢就应该是科学的、可行的。我认为,一项国家标准的制定首先要有科学依据,不能如法炮制,更
不能照搬照抄别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我们承认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科技水平比我国发达,一些法规、标准
也具有前瞻性,相对更趋完善。但涉及增塑剂的一些法规怀疑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用于机电产品以及儿童玩具、
医疗器械、食品包装中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欧盟方面并不能拿出任何科学试验依据,所以我们不能跟着一刀切。
我国是塑料制品的出口大国,我国生产的塑料制品中大多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邻苯类增塑剂在上述领域的
禁用实质上是技术壁垒或贸易壁垒,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
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在进出口贸易方面西方国家为我国的产品出口设置了种种“关卡”,那么我们
如何去应对,不是简单的制定一项类似的法规或标准,而是需要我们认真去研究。行业标准可以说关系到整个行业
的生死存亡,因此一项行业标准的出台有必要征求行业意见,在确保终端消费者的安全健康情况下也要保护企业的
利益,进而促产业健康发展。
2.企业反映新标准中部分增塑剂品种的技术限制不尽合理,您持怎样的观点?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发展前景
如何?未来增塑剂的发展方向怎样?
按照报批稿中,新标准中部分增塑剂的技术指标的制定的确不够科学,例如环氧大豆油这类新型无毒增塑剂,
具有卫生、安全环保性,不应该限制最大使用量。
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主要用于工业用途,用于食品包装、儿童玩具、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用量不超过30%。
目前世界范围内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还没有科学试验数据支撑。我们虽不能妄下定
论,但也应该逐步限制其使用。塑料助剂产业应大力发展新型环保型增塑剂,朝着环保、无毒、安全的方向发展。
实际上,比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对环境和消费者危害更大的废旧塑料制品的回收,目前国内没有相关法律、
法规对其进行管理和制约,导致废旧塑料滥制儿童玩具、医疗器械等事件屡屡发生,对民众健康产生了巨大损害。
希望国家能尽快制定相关法规对其进行治理,使我国废旧制品行业早日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制定方诠释
及时更新与国际接轨 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樊永祥博士
1.《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修订的背景。
随着食品工业及包装行业的快速发展,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相关标准的更新速度已经远远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
需要,且由于生产企业对标准的认识不足,对新材料、新添加剂的申报工作进展也较为缓慢。导致目前生产中在用
的许多材料或添加剂缺乏相应的卫生标准,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近年,食品包装袋中苯溶剂、聚氯乙烯保鲜膜中
DEHA(DOA)使用的风波使得食品包装材料中用加工添加剂的使用更加引起各界的重视。2005年,卫生部启动了食
品包装材料系列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把GB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加工助剂使用卫生标准》作为优先开
展的工作。按照标准修订要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成立标准修订工作组,于2006年3月启
动标准的修订工作。
2.请您简介一下新标准的修订过程,目前进展如何?
为了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包装行业的发展,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管理经验和既有
安全性资料,采用标准修订“快速程序”在短期内评估近1000个添加剂安全性资料。
标准起草组收集了部分发达国家批准的添加剂名单、国内实际使用的添加剂名单,作为本标准允许使用物质名
单的基础。如能证明一种物质通过了严格的安全性评价,在几个国家已经批准按照一定的要求使用,物质本身和在
食品中的迁移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且通过了国内相关部门的新化学物质登记,允许在中国销售;而且其所用于加工
的食品包装用树脂或成型品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卫生标准,则考虑将该物质纳入到修订后的允许物质名单中。经过标
准送审前的广泛征求意见,行业普遍认为上述名单已经能够大大缓解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困境,且通过本标准的实
施可以更加保障我国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
3.与GB9685-2003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修订点体现在哪里?
首先,标准名称改为《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在标准正文部分,除增加了添加剂的定
义外,还参考食品卫生法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定义,并把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
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包括在内。在标准的文本中出现的各类名词均做了定义,如最大使用量、最大残留量、
特定迁移限量、CAS号、不得检出等。
其次,参照国内外相关法规,规定了添加剂在包装材料中的使用原则,对于标准中未明确规定的物质,可以参
照使用原则进行管理。原则重点强调了迁移到食品中的添加剂的量不应危害人体健康、不应造成食品成分、结构或
色香味等性质的改变、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的用量、使用的添加剂应在良好生产规范的条件下生
产,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标准。
再次,为了保持标准体系的一致性,本标准中各类物质在食品包装材料中的迁移量应当与包装材料产品卫生标
准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基于这一原因,特别要求包装材料中各添加物质在食品中特定迁移量的总和不应超过相应
包装材料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此外,采用列表的形式规定允许使用的添加物质名单,并将名单大大扩充到近1000
种之多。
4.添加剂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性能优良的新型环保型助剂不断涌现,请问将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使用?
由于添加剂新品种推出速度很快,对于未列入新标准的食品包装用新材料、添加剂新品种,生产企业可以向卫
生部进行申报,经审批许可后方能使用。今后卫生部也将以公告等形式追加添加剂的技术标准和检测标准,逐步完
善相关的标准体系。
此外,其他塑料材料卫生标准正在组织修订,预计2008年底完成。
在谈及企业的忧虑时,樊博士表示,参照国外标准,新标准中对各种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量、特定迁移量等多项
指标的限制,一些数值也是参考国外标准制订的,新标准已经基本与国际接轨。新标准中未被列入其中的新型环保
型添加剂,只要符合出口地的相应法规、标准,添加该类助剂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可以进行出口,但在国内禁止
使用和添加,但进口食品容器或包装材料用添加剂需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相关链接一
我国增塑剂行业现状
2007年我国增塑剂总产量为69.2万t,同比增长2.81%。未统计在内的产量约45万t。其中DOP产量为56.5
万t,DBP产量3.1万t,DIBP产量7.4万t。目前我国增塑剂表观消费量近160万t,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增塑剂生
产国和消费国。2007年我国增塑剂出口2.3万t,同比上涨14.4%。
行业存在的问题
产能过剩 效益欠佳
近年来,我国增塑剂行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目前总产能已超过200万t/a,较2004年翻了一番,单套装置
产能已达到15万t/a,但行业开工率仅在50%~60%,行业效益一直不佳,特别是2007年下半年以来,大部分企业
处于亏损状态。
恶性竞争 人为炒作
行业内部及上下游之间缺乏交流与合作,市场无序竞争,贸易商恶意炒作市场,产业链条畸形发展。上游资源紧
缺,中游产能过剩,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增塑剂行业处于中间位置,步履维艰。
假冒伪劣 扰乱市场
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下游加工企业技术缺乏,无力辨别真假。此外,部分企
业仅考虑眼前效益,一味追求价格低廉,只注重降低成本,忽视产品质量。劣质产品不仅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
自身也遭到用户的索赔和法律诉讼,甚至破产。
政策制约 出口下降
由于欧盟限制邻苯类增塑剂在包装、医疗、儿童玩具等制品中的使用,我国塑料制品出口遭到国外的抵制和反
倾销制裁。加之恰逢美元贬值,出口退税降低,因此塑料制品出口量大幅下滑,导致塑料加工企业减产和停产,预
计增塑剂市场将长期处于低迷状态.
科研滞后 品种稀少
目前世界上已开发成功的增塑剂高达500多种,已商品化的达100多个,而我国目前能够生产的尚不足30种。
由于缺乏专业的研究机构,产品研发工作以生产厂家自主研发为主,进度缓慢。当前行业效益欠佳,企业更不愿投
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开发,致使研究开发工作严重滞后,相关行业所需的功能型增塑剂、环保型增塑剂长期依
赖进口。
相关链接二
增塑剂惹的“祸”
1. 2005年5月11日,欧盟通过WTO秘书处正式通报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议案,该议案第22次对玩具和
儿童用品中禁用邻苯二甲酸酯的指令进行了修订,并于当年秋季正式生效。在所有玩具及其他儿童用品中,DEHP、
DBP及BBP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含量不得超过其塑料部件的0.1%;并对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而且能够被
放入其口中的玩具及儿童用品,其塑料部件中DINP、DIDP和DNOP等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含量也不能超过0.1%。
2. 2005年10月13日上海《第一财经日报》报导“日韩致癌保鲜膜大举进入超市”,聚氯乙烯保鲜膜中含有
的增塑剂DEHA是致癌物,在全国上下掀起轩然大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