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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三定”方案获批将下放能源定价权
2008年34期 发行日期:2008-12-01
发改委“三定”方案获批将下放能源定价权
  本刊讯  国家发改委8月24日公布了“三定”方案。方案中明确,发改委将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国家
能源局,取消原设立的“能源局”,并将进一步减少或下放中央政府定价权。
  发改委划给国家能源局的相关职责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
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
展能源国际合作。
  今后,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汽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价格,将由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
价格的建议,由发改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发改委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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