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二铵、磷矿石出口税率调高
本刊讯(记者 刘素东) 5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磷酸二铵和磷矿石出口关税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提出自2007年6月1日起,①对磷酸二铵开征出口关税。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
口的磷酸二铵(税号:31053000)开征季节性出口暂定关税, 6月1日~9月30日税率为20%,10月1日~12月
31日税率为10%;②调整磷矿石出口暂定税率。6月1日~12月31日,将磷矿石(税号:25101010、25102010)
的出口暂定税率由10%提高至20%。
我国磷矿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随着下游磷化工行业快速发展,磷矿石行情近年来一路走高,近两年价格的涨
幅超过200%,目前一般的磷矿石价格在300元/t左右。按照我国磷矿的储量和开采计算,我国磷资源富矿开采年
限不足20年。据中国化学矿山协会测算,到2010年,我国仅磷肥用矿缺口将在800万t以上。目前国内富含磷的
矿石已越来越少,资源有限,必须加大保护力度,限制资源出口。
我国《磷肥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思路》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严格限制磷矿石出口。我国可供直接
生产高浓度磷复肥的高品位磷矿越来越少,而出口磷矿石量较大,我国应逐步禁止出口磷矿石,在实行禁止出口前,
应该对出口磷矿增加出口关税和资源税。《通知》首次提出对磷酸二铵出口加征关税,原因有二:①保证国内市场
用肥旺季供应充足,稳定市场价格;②减少国内磷资源出口,保护我国矿产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