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专栏
编者按:6月1日,涉及约30,000种在欧盟生产或销售的化学品及其配制品的REACH法规(《关于化学物质
注册、评估、许可的办法》)正式生效。REACH法规的正式生效是否意味着国内相关产品将无法继续出口欧盟?企
业如何操作才能保住现有的市场,甚至能够借机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现阶段又该进行怎样的准备?在REACH法
规生效之际,《中国化工信息》周刊面向中国广大的化工企业读者,推出一系列有针对性、深入浅出的REACH法
规答疑专栏。本栏目由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原总工程师钱鸿元主持,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法规事务部提供技术支持。
欢迎读者提出问题,请联系zhuliangwei@cheminfo.gov.cn。
本期焦点:2007年6月1日欧盟REACH法规开始生效,这是否意味着6月1日之后我公司在REACH监管范围
内的产品就无法再出口欧盟了?
答: 首先需要说明,REACH法规生效之后,并不意味着企业在REACH监管范围内的产品就无法再出口欧盟了。
从法规“生效”到2008年6月1日开始进行预注册,这一年的时间是留给企业和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及各相关方
的准备时间。按照欧盟的“法规”或者“指令”的实施惯例,从生效到实施都有约一年的过渡期。
那么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REACH法规才会阻碍我国企业的产品出口欧盟?
(1)该产品中需要注册的物质属于分阶段物质,而且在2008年6月1日~2008年11月30日这个期限内没有
进行预注册,那么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该产品就不能再出口欧盟了。
(2)分阶段物质的注册文档从2008年6月1日开始提交。如果该产品中需要注册的物质属于分阶段物质,并
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了预注册,该物质出口欧盟的总量大于1000t/a(或该物质属于高度关注的化学物质,且出口
欧盟的量大于1t/a;或该物质属于(高)持久性、(高)富集性物质,且出口欧盟的量大于100t/a),在2011年
1月1日之前没有完成注册,就不能再出口欧盟了;该物质出口欧盟的总量为100~1000t/a,在2013年6月1
日没有完成注册,就不能再出口欧盟了;该物质出口欧盟的总量为1~100t/a,在2018年6月1日之前没有完成
注册,就不能再出口欧盟了。
(3)非分阶段物质的注册文档从2008年6月1日开始提交。如果该产品中需要注册的物质属于非分阶段物质,
那么必须完成注册,才能开始出口欧盟市场。
特别指出一点,有些企业表示:如果我公司没有注册,而采取其他手段继续出口欧盟市场,如果欧盟没有监
管机构的话,这种操作是不是可能成功?这里要提醒一点,整个供应链都是受REACH法规约束和监控的,如果不
注册,原则上讲就不能出口欧盟,而且即使侥幸出口了,在整个供应链上的欧盟客户也不会接受这样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