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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建议减免硫磺增值税
2007年29期 发行日期:2008-12-01
作者:李建立
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建议减免硫磺增值税
□  本刊记者 李建立
    近日,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向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建议对进口硫磺及国内天然气、炼油回收硫磺给予鼓励政策,
减免硫磺增值税,促进硫磺这一资源性产品的进口和回收利用,从而支持化肥企业的生产。中国磷肥工业协会指出,
今年以来,受国际供求关系变化影响,国际硫磺供应趋紧,价格猛增,带动化肥生产成本增加;加之2007年6月
7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明确硫磺适用税率的通知》(国税函[2007]624号),文中将硫磺确定为“不属于非
金属矿采选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此举将使硫磺制酸生产成本增加20元/t,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产品
生产成本增加近30元/t。由于盈利水平降低企业可能会减少进口量,这不利于降低我国日益增加的贸易顺差。目
前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已向有关部门发出《关于申请减免硫磺增值税的紧急报告》。
今年我国进口硫磺价格猛增,已严重影响化肥生产
   硫酸作为重要的化工产品之一,约有70%用于化肥生产。2006年我国共生产硫酸5044万t,其中硫磺制酸占
45%,硫铁矿制酸占31.6%,冶炼烟气制酸占23.0%,其他占1.1%。
   我国硫资源短缺,硫资源进口依存度已超过50%,其中主要品种是硫磺。2006年世界硫磺产量为4830万t,
其中天然气和石油等回收占98.3%,矿产硫磺仅占1.7%;世界贸易量约为2770万t,我国共进口881万t,占世界
贸易量的31.8%。我国硫磺产量很低,2006年约为100万~120万t,而全年消费量在1000万t左右。
   2007年以来,由于国际供求关系变化及运输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硫磺价格持续走高,目前硫磺到岸价已由年
初的79美元/t提高到180美元/t以上,而且还有上涨的趋势,如果以下半年进口硫磺500万t计算,进口成本将
增加近40亿元。商品硫酸的售价也由去年同期的200~300元/t上升到目前的500~600元/t,云南、贵州等地以
硫磺制酸为主的化肥生产企业磷酸二铵和磷酸一铵的生产成本上涨了400多元/t,大多数企业都处在亏本边缘,目
前已有企业因硫酸价格太高而减产或停产,磷复肥和硫酸两个行业处境十分困难。

硫磺既是资源也是能源  需鼓励进口
   硫磺是一种重要资源,同时也是一种能源,硫磺燃烧值不低于煤炭,以不完全统计,2006年硫磺制酸副产蒸
汽约2700万t,可代替标准煤370万t,这些蒸汽可用于发电、化肥或其他工业生产。国内100万t/a硫磺制酸装
置发电量达5.3万kWh/h,发电成本仅为0.1元/kWh左右,低于其他能源。目前,在沿海能源短缺地区,大型硫磺
制酸是作为能源工厂在建设,同时可减少CO2排放量。
   因此,硫磺具有资源和能源双重身份,使用安全、环保,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源于我国硫磺资源短缺,
应鼓励进口。

硫磺是天然气、炼油净化  过程的副产品,应出台鼓励政策
   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硫磺均是由炼油或精制天然气过程中副产硫化氢制取的,硫回收率越高,各类油品
和天然气在使用过程中排放SO2越低,有利于降低污染、保护环境,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应从降低增值税率
方面鼓励相关企业尽可能多地回收硫磺。

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有关文件  对磷复肥和硫酸行业更是雪上加霜
   硫磺包括天然硫磺和经加工制得的硫磺。天然硫磺是指从天然硫磺矿中开采得到的硫磺,属于《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1994〕第22号)中规定的非金属矿采选
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经加工制得的硫磺是指从天然气、原油等含硫物中经脱硫等工艺加工制得,不属于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今年6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鉴于目前我国进口和自行生产的硫
磺中均是经加工制得的硫磺,因此,执行中硫磺的适用税率为17%。此举对硫酸及磷复肥行业无疑是雪上加霜,生
产成本将大幅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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