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等行业加工贸易受限 提高产品附加值是根本出路
□ 本刊记者 宫艳玲
近日国家对出口退税大面积调整的余波未平,又一项针对出口贸易的重大调整出炉。7月23日国家公布的新
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约150种塑料及原料的加工贸易受限,此外目录中还列出了50余种金属及制品也将
受到限制。与7月1日出口退税大幅调整的目的相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低
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缓解外贸顺差过大”成为此次调整的主要原因。
出口政策双管齐下 政府遏制高顺差决心重大
在我国化工进出口贸易中,加工贸易一直占据重要的地位。据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1~
6月,我国化学品出口额为404.5亿美元,其中一般贸易出口额24.37亿美元,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出口额19.66亿
美元,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122.08亿美元,加工贸易出口额占全部出口的35%以上。
前不久出台的出口退税调整政策使化工产品出口“受灾”严重,并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方式的出口价差进一
步拉大。调整的500余种化工产品在退税率降低后,其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将普遍增加8%~13%,从而使其与加工贸
易项下出口商品的成本差值扩大到12%~17%。因此,已有企业开始考虑将原本以一般贸易方式生产、出口的商品
转为加工贸易。从上海海关了解到的消息显示,上海化工园区内的部分企业已向上海海关表达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或扩大现有加工贸易业务规模的意向。
但是,企业刚刚对转型出口动了下脑筋,加工贸易的政策就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众多意欲转向加工贸易的化
工企业转型之路已被封堵。“出口退税调整”与“加工贸易限制”双管齐下,足见政府对“遏制过高外贸顺差,促
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产业机构调整和升级”的重大决心。
受限产品出口必须“实转” 企业将面临资金压力
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从8月23日起,被列入限制类目录出口商品,必须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
在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中,企业可以凭借加工贸易手册申请进口原料。进口时,不用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从理论上来说,企业需要向海关指定的银行账户里存入与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额的进口保证金,并在出口核销后由
海关退还。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企业都不用实际缴纳保证金,此即所谓的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
但是,现在所有被列入限制类目录的产品,就必须“实转”——足额缴纳保证金。举例来说,如果某行业进口
关税为5%,出口退税率11%,一家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了100万美元原料,制成产品之后出口售价150万美元,获利
50万美元,那么企业在整个过程中只需要承担3万美元的出口退税差额。但一旦实行保证金实转,企业进口时就
必须额外准备22万美元存入海关指定账户,直到产品出口核销后,才能申请返还。因此,这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小
的资金压力。
塑料及原料等加工贸易受限 行业亟需开拓高附加值产品
在此次政策调整中,150余种塑料及原料新增在“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其中聚乙烯、PVC、聚乙烯醇、
聚丙烯酰胺、聚苯乙烯、环氧树脂、聚碳酸酯、聚酰胺、酚醛树脂、醋酸纤维素等塑料原料,以及乙丙橡胶、聚乙
烯硬管、塑料管材、塑料薄膜、塑料片材、聚酯薄膜、泡沫塑料、塑料门窗、塑料制人造革及合成革等大部分塑料
制品均被列入限制贸易加工之列。
作为塑料制品加工贸易的出口大国,我国已经步入世界塑料制品生产大国的行列,产量居世界第2位,目前塑
料加工企业在9万家左右。由于具有劳动力成本低的成本优势,我国塑料制品出口一度呈现红火的局面。2006年
我国塑料制品出口量超过1200万t,出口额超过160亿美元;2007年1~6月塑料制品出口额达到101.36亿美元,
同比增长15.67%。但是我国规模以上塑料制品企业(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只有9000家,一些小企业技术装备
落后,产品档次很低;多年来国内企业习惯走“低端路线”,出口多为各种塑料生活用品和工艺品,主要依靠价格
手段维持市场份额。这些都成为塑料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掣肘。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会长李国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原材料涨价、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下调以及
国际贸易壁垒的影响,目前塑料加工企业负担越来越重。由于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国际市场的巨大需求,塑料制
品的出口不会大幅度降低。但是,出口退税调整和加工贸易限制,将使企业承受前所未有的资金压力, 不少企业将
会缩小相关商品的出口,一些管理不善、产品低端、经营困难的企业甚至可能会因此倒闭或面临转型。因此,李国
俊会长表示,目前国家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已经势如破竹,行业企业亟需面对现实,短期内可以采
取提高出口价格、降低成本等措施应对,但长远来看,全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以及附加值,才是应对政策变化的
最佳途径,更是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所在。
备注:限制出口类商品应缴纳台账保证金=保税进口料件备案总金额×(限制类商品出口备案金额/加工贸易出
口商品备案总金额)×综合税率×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