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
化学品管理需加强立法 不能靠“企业良心”保障
□ 本刊记者 朱良伟
毒牛奶、漂白香菇、高甲醛家具……,从日用消费品中学到化学知识是多么可怕的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
应该反思,如何才能保障民众健康和生活环境不被化学品的滥用所侵害。成立专门的化学品管理机构,立法对进入
市场的化学物质、配制品和物品实行统一管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近日工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9部门联合组织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
动,并公布了第一批限制添加剂名单。这一动作造成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缓解了人们自从“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对
食品安全的沉重忧虑。但是,化学品仅以添加剂的形式进入食品吗?化学品仅存在于食品中吗?日化、服装、家具
等物品中就绝对不含对人类和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吗?这些问题仍困扰着百姓的衣食住行。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原总工程师钱鸿元表示,部委出台规章维护食品安全,固然是好事,但是这不过是临时、局
部的“补漏“之策,只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实现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就需要立法对进入市场的化学物质、
配制品和物品实行统一管理。
近年来加强化学品监管,改革化学品管理法规成为世界性的趋势。欧盟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
制制度》(简称REACH法规)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始实施了,REACH法规不但监管了进入欧盟市场化学品的整条供应
链,而且提升了欧洲消费者的权力——现在欧洲的消费者有权知道购买的商品中是否含有高关注物质(除了限制物
质以外需要加以控制的有害物质)。再看美国,近日业界推测奥巴马政府上台之后,美国可能修订1976有毒物质控
制法案(TSCA),加强化学品管理。我国的邻居——日本和韩国也动作起来了。日本针对《化学物质审查法》(CSCL,
简称“化审法”)已经召开过3次修订会议,化审法修订之后将把监管范围由原来的1973年以后的新化学物质扩展
到所有的化学物质(包括现有的2万余种既存物质),这个吸收了REACH管理思路的新法规可能从2010年开始实施。
韩国则直接成立了“REACH任务实施组”,策划改进化学物质管理政策,推出韩国版的REACH法规,加大有害物质
管理力度。
目前还没有看到我国在化学品管理方面进行立法统一管理的迹象。涉及到化学品管理的部门出台的都是部门规
章,从约束层次上就较法律低了一级。而且不同部门、多个规章的监管不可避免存在重复或疏漏的领域,例如安监
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运输,但是其权限延伸不到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卫生部负责食品和药品的使用监管,但
是原材料来源或许由其他部门负责,或者是根本无人管理。总而言之,化学品的范围相当广泛,没有统一管理机构
是不可能覆盖到化学物质从生产到进入市场的整条供应链。这就容易造成某些领域的监管真空,形成哪漏堵哪、隔
靴搔痒的应对方法:牛奶出问题,就出台一个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标准;家具中甲醛超标,就出台一个甲醛含量标
准……等。要知道,除了牛奶,酱油、奶糖等,其他多种食品中也可能添加三聚氰胺,除了三聚氰胺,食品、服装
也有可能添加其他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化学品。依靠这样的应对方式,怎能保证环境安全和人类健康?
我国的化学品管理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监管机构众多,没有一个统管的专门机构。对食品、药品、化妆品、
农药等专类专管是必然,但其他所有流入市场的化学品则需要一个专门机构来统管,职责分明才能避免推诿扯皮,
才能保证高效全面的管理。我国目前的现状是:新化学物质由环保部管理,危险化学品由安监局管理,剧毒化学品
由公安部管理,药品和食品中的化学品由卫生部管理等,涉及到多个部门。质检总局应对REACH专家工作组首席专
家陈会明表示,欧盟已经成立了化学品管理局,其他发达国家也有相应的化学品专门管理机构,我国建立一个专门
的统管化学品管理局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是社会发展的需求。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安全、环保和健康绝不能依靠“企业良心”来保障,而应该依靠完善的法规、严密的监管、
严格的惩处措施来实现,难道牛奶中出现的三聚氰胺还不应该引发我国化学品管理制度缺陷的反思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