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物流专栏
1. 您好,我想问一些关于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的问题,一家外商与多家国内商有化学品出口贸易合作业务,
需要办理多少份《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
答:根据《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实施细则》第五条之规定:外商向中国出口有毒
化学品,每份合同的每种有毒化学品均须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
例:一家外商对应一家国内商就一种有毒化学品签订的一份合同(合同执行期两年)需办理一份《化学品进口
环境管理登记证》。登记申请的数量为外商两年的预计出口总数量。
2. 办理“登记证”需多长时间?
答:(1)办理“登记证”的审批期限为:登记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即受理之日,且登记费到帐之日起, 30 个工
作日内。
(2)办理“登记证”的资料初审期限: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不超过5 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是否合格进
行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申请,在登记中心网站上发“不合格需补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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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李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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