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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结合促进煤化工产业协调发展
2009年47期 发行日期:2009-12-09
作者:柴沁虎
疏堵结合促进煤化工产业协调发展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产业发展部行业研究处  柴沁虎
  2009年9月底,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2009]38号)》(以下简称通知),将煤化工列为六个需要重点调控和引导的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领域
之一。按照《通知》要求,今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现代煤化工试
点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和《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的焦化、电
石项目。
  受《通知》影响,被“点名”行业纷纷调整步伐,宝钢湛江和武钢防城港两个千万吨级钢铁生产基地均“暂缓
启动”,但是煤化工领域却是另一幅景象。2009年11月初,投资100亿美元的神华陶氏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
用项目奠基,计划建设332万t/a甲醇、122万t/a MTO(甲醇制烯烃)等23套装置;10天之后,总投资额超过500
亿元的中电投新能察布查尔和中电投霍城在新疆伊犁同时开工,计划分别建设2个60亿m3/a的煤制天然气项目;
投资70亿美元、计划一期产能300万t/a的神华宁煤间接液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第二阶段也已经接近尾声。考虑到
煤化工产业多年历次整顿的效果,人们不禁对当下的举措疑窦丛生。

合理确定煤原料重点
  能源结构中“富煤”的观点深入人心,但实际上我国的煤炭资源只是相对富裕,从资源供给额度角度看,虽然
第三次全国煤田预测结果认为我国煤炭已探明地质储量约1万亿t,但是详细的分析表明,我国煤炭有效供给资源
量不超过1100亿~1300亿t,可实际采出数量仅300亿~400亿t;从资源需求的角度看,目前我国煤炭资源消费
量约28亿t,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会促使煤炭消费稳步上升,中远期有可能会达到38亿t,其中约80%以上用
于动力煤。
  因此,煤化工的产业发展应充分考虑资源的有限性,重点使用高硫高灰等劣质煤。例如南非沙索尔的煤化工项
目用煤灰分在30%左右,最高接近40%。而当前国内绝大部分煤化工项目却选用低硫低灰优质煤作为原料,造成优
质资源的过度消耗。因此,当前煤化工产业调整应重点考虑高硫劣质煤的应用,这应该是煤化工产业宏观调控的重
中之重。

合理确定煤化工产业发展重点
  按照产品划分,煤化工可以分为传统煤化工和现代煤化工。
  传统煤化工产业,如甲醇、合成氨、焦炭、电石等,其主要问题是技术水平低、物料消耗高、环境影响大,应
该坚决控制产能总量、千方百计优化存量。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物耗、能耗、水耗指标,淘汰掉一批技术水平低下、
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对于可以保留的传统煤化工企业也应该提出降低物耗、能耗、水耗的阶段性指标,由国家、
地方联合出台扶持措施进行技术改造,一定时间内不能符合预期条件的同样应该关掉。对于新建的传统煤化工项目,
要严格审批,技术指标应达到国际水平,应将技术指标而不是简单的规模作为评判标准。
  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甲烷气、煤制乙二醇等现代煤化工产品本质上是石化产品的替代,因此,
应通过全周期评价来比较不同路线的能源效率、水耗、产品成本、环境影响。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路线应该符合被
替代产品在节能、环保方面的发展趋势。比如,当前煤制甲烷气发展火热,但是分析发现,稍加转变利用模式,即
可在不牺牲舒适性的条件下节省一半的资源消耗实现同样的终端功能,因此,除非是特殊情况,这种发展模式就不
应提倡和鼓励。考虑到现代煤化工产业的复杂性,现阶段的产业发展应该立足能力建设,以工业示范为主;工业示
范应立足国内,以我为主,在示范有明确结果之前不应盲目上马新项目,更不应列入近期发展规划。即使对于那些
被实践证明确具发展前景的相关产业,也应该从技术成熟程度、市场接受程度、替代本身的社会代价和可行性等方
面进行统筹安排,充分了解推广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阻力,确定合理的推进策略,稳步有序地推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发挥政府作用 积极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进行结构调整,抑制低端产品重复建设不仅是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积极有效应
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的内在要求,也是后金融危机时代下的中国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抑制煤
化工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必须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煤化工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
强调中央政府的作用,对煤化工项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引导、规范发展。
  首先,依托机制创新,化解过剩产能   
    当前传统煤化工产品的重要特征是低端产品产能过剩严重,高端产品产能严重不足。延长产业链,发展高端产
品符合煤化工的产业发展方向,但是要消化已有的过剩产能,还需要依托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另辟蹊径。以甲醇
为例,目前煤基甲醇在役装置能力接近2000万t/a,在建以及规划产能达到3700万t/a,而2008年国内甲醇的表
观消费量只有1000万t。与煤制甲醇相比较,煤制烯烃可以实现50%的增值,但是目前规划的煤制烯烃项目全部从
产品链最初的煤炭开采入手,自行建设煤制甲醇装置满足生产需要。因此应采取一些财税激励措施,促进煤制烯烃
企业适当缩小自建甲醇装置的规模,并引导煤化工企业利用现代金融工具锁定外购甲醇的风险,完全可以实现甲醇
企业和煤制烯烃企业的共赢,成功消化部分过剩产能。
  其次,依托科技创新,培育关键共性技术   
    煤气化、煤化工产品精制和煤化工污染综合治理这些环节应该成为国家制订煤化工产业政策时最为优先考虑的
方向。我国已经成为各类煤气化技术的试验场,世界上各种煤气化技术在国内均有应用,当务之急是认真总结这些
装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确定其最适应煤种和最佳系统集成技术。煤化工产品向下游延伸,对产品的品
质要求更高,比如聚甲醛是甲醇的高附加值资源化途径,但是煤制甲醇的烯烃、含硫量尚不足以满足高品质聚甲醛
生产的需要,即使是煤化工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仍应鼓励扶持高效低成本精制技术的开发工作。我国的煤化工
技术水耗较高,污染治理困难,有关方面应该以污定产,根据污染物治理环节的要求确定煤化工技术路线的合理规
模,并通过技术指标促进清洁煤化工生产企业的发展,抑制高污染、高物耗煤化工企业的发展。
  第三,树立系统思想,突出政策核心功能  
    对于传统煤化工产业,通过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开发环境友好型、高端煤化工产品应该是我们政策的核心,对
于被国家定位为重要技术储备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因其属于技术、资金、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力建设是我们思考问
题的中心出发点,国家应该考虑在恰当的时间点以合理的代价发展相关产业。以现代煤化工产品为例,目前绝大部
分工业示范项目的结果尚未出来,但是开工建设的相关项目规模已经达到一个惊人的水平,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核准
的煤制天然气项目不过4个,产能110亿m3/a左右,但是闻风而起的煤制天然气项目达到14个,产能接近550亿
m3/a。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国字头企业,由于这些企业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的愿望过于迫切,使得我们在和国际技术
提供商的洽谈方面一退再退,个别技术的转让费甚至超出国际公认水平的百倍。
  最后,疏堵结合,促进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我国地域辽阔,情况复杂,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尺来评判整个国家的煤化工产业发展情况,一刀切只能使整个
产业更加无序发展。比如,煤炭调入大省原则上不应继续发展煤化工产业,但是个别省份属于传统的煤化工强省,
可以通过资金、财税激励措施引导这些地区内的企业,利用区域容量替代的办法适度集中相关产业,引导这些企业
通过流程整合、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等手段降低物耗,改善污染物综合治理水平。比如,在彻底叫停传统煤化工产
业发展的同时,不妨中央、地方政府以及相关企业联合起来,开展一些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促进相关产业彻底升
级,满足现代社会的要求。
    注:文章所述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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