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热点化工产品市场分析273
《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商榷——亮点VS疑点
□ 尚 建
2009年11月工信部发布了《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对纯碱生产企业布
局、规模与技术装备、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对行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使得近年来
飞速发展、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的纯碱行业看到了产业调整的希望。《准入条件》中对产业的调整布局及节能
环保指标要求具有颇多亮点,同时有些细节也存在一些问题尚待业界商榷。
企业布局
《准入条件》:新建和扩建纯碱生产企业厂址要靠近工业盐、石灰石、能源、天然碱所在地,必须符合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工业总体规划和纯碱行业发展规划。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或污染防治规划。
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生态保护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文化遗产
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和国家及地方所规定的环保、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纯碱生产企业,已在上述区域
内投产运营的纯碱生产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亮点:
《准入条件》中提出的条件满足了我国的工业总体规划,以及行业发展、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区域规划要求,
是新建和扩建企业厂址选择的必要条件;厂址要靠近工业盐、石灰石、能源、天然碱所在地的提法也比较合理。由
于纯碱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尤其是氨碱、天然碱装置,从原料到产品都是“浓缩”的过程,从运输成本来看,纯碱
企业适合建在原料产地。
《准入条件》:中、东部地区,东北、华北、西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氨碱法纯碱项目和不同时具备靠
近能源产地、有自备盐场并能保证原盐自给、靠近纯碱和氯化铵市场、交通运输方便等条件的新建、扩建联碱项目。
西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的联碱项目和不同时具备靠近能源、原料、水源以及没有渣场基地防渗、防漏、不污
染地下水源和没有全面实现碱渣综合利用等条件的新建、扩建氨碱项目。
亮点:
考虑目前在建的未释放产能,我国纯碱产能总体过剩,所以《准入条件》制定了较为“苛刻”的审批条件。西
北部地区由于氯化铵不能直接用于施肥,市场空间有限,除非氯化铵工业化或分解技术获得突破,西北部地区不适
合建设大型联碱项目,利用环保措施限制氨碱法纯碱项目建设是合理的。相比较而言,中、东部地区,东北、华北、
西南地区的纯碱项目审批更为严格。上述区域不再审批氨碱法纯碱项目是合理的,因为这些区域建设用地较为紧张,
且是我国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环保容量有限,不适合“三废”排放量较大的项目建设。
疑点:
不再审批不同时具备靠近能源产地、有自备盐场并能保证原盐自给、靠近纯碱和氯化铵市场、交通运输方便等
条件的新建、扩建联碱项目是否合理需要进一步探讨。目前纯碱的主要原料之一CO2,可以采用非石灰石或者合成
氨装置提供,如河南部分企业采用三聚氰胺尾气生产纯碱的多联产工艺(产品包括三聚氰胺、纯碱和氯化铵),该
类装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竞争力也较强。因此纯碱项目产业布局依托原、辅材料和市场建设是一种
趋势,但也并非只有满足上述审批条件才是最经济、合理的。
规模与技术装备
《准入条件》:新建纯碱项目必须符合下列规模要求:氨碱厂设计能力不得小于120万t/a,其中重质纯碱设
计能力不得小于80%。联碱厂设计能力不得小于60万t/a,其中重质纯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60%,必须全部生产
氯化铵。天然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40万t/a,其中重质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80%。新建、扩建的纯碱项目应积极
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选用节能、环保的设备,主要工段、设备参数应实现在线检测并采用DCS控制系统。
亮点:
新建联碱和氨碱法纯碱项目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纯碱行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资源的优化
配置。目前进入纯碱行业的多为集团公司,资金实力雄厚,准入规模基本合理,从准入门槛上能够保证“上大”。
2008年,我国共有纯碱生产企业54家,占全球生产企业总数的50%;除山东东风化肥厂、碱湖实验站、山东
莱源和焦作鑫安等企业因为环保、资源等问题停止纯碱生产外,尚有江苏华尔润、青海碱业、海天生物、重庆宜化、
安棚海晶等企业进入纯碱行业。2008年产量在30万t以下的企业仍有约40家,占企业总数的74%。我国是世界
第一纯碱生产大国,但市场退出机制尚不健全,导致行业内落后、无效纯碱生产装置较多。调整纯碱工业产业结构,
需要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当前,我国应抓住纯碱市场总量供大于求的有利时机,采取上大
关小等多种方式,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改善环境质量,缓解能源、资源压力,提高我国纯碱行业与国际现代化
企业竞争的综合素质。
另外,国内联碱的合成氨生产工艺也有待升级,目前除天碱、大化、湖北双环等少数装置采用先进的气化技术
外,其他以煤为原料的联碱企业还在采用落后的固定床间歇气化技术。
疑点:
虽然我国对天然碱资源的需求量较大,但因国内天然碱资源分布点较少,资源量不足,对其利用不能超越承载
能力,因此天然碱的生产规模应根据资源量确定。
2008年,我国重质纯碱生产能力约780万t/a,而需求量约1000万t,市场供不应求;预计2010年,我国重
质纯碱需求量在1150万~1200万t,市场缺口进一步增大,约需增加370万~420万t/a的产能。因此,增加重
质纯碱的比例,是我国纯碱工业“十一五”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但从下游需求来看,纯碱最大的消费领域——玻
璃行业要求的是低盐分含量的纯碱,而国内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盐含量≤0.3%(甚至0.1%~0.2%)的低盐重质纯碱
产能仅为100万t/a。因此,笔者认为《准入条件》中应明确低盐重质纯碱设计能力。由轻质纯碱向重质纯碱的转
化,技术、工艺上不存在难题,每吨只需增加仅几十块钱的成本,资金也不是大问题,关键还是看市场需求。
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其他
《准入条件》:明确提出了纯碱项目“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具体指标,产品质量也列入其中。如氨碱
法轻质纯碱综合能耗不高于400kg标准煤/t碱,氨耗不高于3.5kg/t碱,盐耗不高于1500kg/t碱(不含海水化盐);
新建、扩建的纯碱项目,必须达到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纯碱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纯
碱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规定的要求;新建、扩建的联碱装置,纯碱质量要达到国家标准(GB210.2-2004)二类一等
品率100%,优等品率85%以上。
亮点:
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体现的是清洁生产的内容。所涉及的标准先进,现有生产企业难以全部达到这
些标准,新建项目全部达标也有难度。但清洁生产是对生产过程与产品采取整体预防的环境策略,减少或者消除它
们对人类及环境的潜在危害,同时充分满足人类需要,使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种生产模式,是生产者、消费者、
社会三方面谋求利益最大化的集中体现。企业是社会的细胞,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纯碱企业在努力创造更多经
济效益的同时,要勇于承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才能更快实现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而社会的和谐发展,又将
为纯碱企业创造更多的商机和更有利的环境。总之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的要求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之一,只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和政策的前提下,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纯碱行业具有较强的市场性,在制定政策时既要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原则,又要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准
入条件》按照控制增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市场引导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环境监管、依
法依规供地用地和信贷融资等措施,短期将有利于纯碱行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长期来看也有利于行
业发展。
产业背景
2008年我国纯碱产量1881.3万t,进口0.1万t,出口212.9万t,表观消费量1668.5万t。2000~2008年,
我国GDP年均增长率维持在10%左右;纯碱产量年均增长10.7%,表观消费量年均增长10.5%,纯碱消费量增速
基本与GDP保持一致。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GDP增速有所放缓,同比增长9%,纯碱产量增速为
9.1%。根据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纯碱生产能力达到2200万t/a,2008年底和2009年初纯碱市场已处
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十一五”后两年,已经备案或规划建设的纯碱生产能力为1000万t/a。如果上述产能全部按
计划投产,“十一五”末我国纯碱产能将超过3200万t/a。而根据国民经济及下游行业发展预测,“十一五”后两
年我国纯碱产能只需增加200万~300万t/a即能满足市场需求,产能增量远远超过同期需求增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