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碳酸钡做出反倾销初裁
本刊讯 1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钡做出反倾销初裁(见表1),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66000。
在本案中,应诉的中国企业包括贵州宏泰化工、安徽省服装鞋帽工业公司、湖南万峰化工有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
大龙锰业、贵州红星发展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公司,印度商工部在本案中未给予中国企业以市场经济待遇。
此前的2009年6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玲)
表1 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钡作出的反倾销初裁结果 美元/t
生产商 出口商 临时反倾销税率
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红星发展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06.26
贵州宏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服装鞋帽工业(集团)公司 122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147.88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广州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121.31
湖北京山楚天钡盐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京山楚天钡盐有限责任公司 121.74
除上述中国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213.34
